1987年秋天,我与国家环保局外事处的同事在若尔盖踏勘一个科考项目,在进入草原前从公社书记那里借得一只56式冲锋枪作为预防野兽携带。从原来骑兵团驻地唐克的分道口往左,沿着黄河上游号称九曲十八弯的唐克河蜿蜒上行,我们驱车奔向草原。放眼望去,无边的草地漫无天际,云层很低,仿佛伸手可及,远处一群群的牛羊黑白相间,不断的漫过一个个的山坡。天黑以后,我们逐渐接近当天的宿营地。黑暗中见车窗外漂浮着一对对闪烁的光亮,我紧张起来,想想有可能是草原狼,我停下车,依窗架好冲锋枪,轻拉枪栓子弹上膛,瞄准了远处那闪烁的对对光亮,在扣动扳机的一刹啦,我听见了低沉的藏獒的吼声。我那时已经32岁了,渐渐加强的行为理智约束了我的举动。我放下枪,退出子弹,驾车继续前行。
一周后,我们原路返回若尔盖县城,途径那晚举枪的地方我惊呆了。路旁的草原上是一排排定居牧民的帐房和牛羊的圈舍,旷野上是在帐房外玩耍、嬉笑的孩子。我停下车,在路旁足足发了一个小时的呆。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常常为此在梦中惊醒,半夜半夜的无法入眠。看到新疆塔城误击事件,我内心充满了罪恶的颤抖,这种感觉一直困扰着我,虽然我的理智阻止了我那扣动扳机的手。
相机品牌:无
相机型号:无
光圈:
曝光时间: ISO:
焦距:NaN
拍摄时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