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2013年2月11日(正月初二)晚上骑三轮摩托车侧翻,受重伤。
几分钟后我姐发现并立即拨打120,8点17分拨打的电话,谈好在东馆高速路口接头,2分钟后我舅舅开车将我爸接上车送往东馆高速路口,8点40到东馆高速路口,在那里等了将近30分钟9点20救护车才来,抚州到东馆22公里的路你们开了一个小时,你们是救死人的车还是救活人的车啊。
接上车了之后不立即开往抚州第一人民医院,反倒开反方向去南城,东馆去南城的路程远远比东馆去抚州远很多,你们这是草菅人命啊。当时我舅舅开车尾随,紧急情况也一心关系我爸伤情,没看清楚路线,等到了南城高速路出口的时候才发现并不是抚州,还慌称车子坏了不送往医院,而且救护车上的医生下来宣布我爸已经死亡。
你们不需要医院开证明,就这样口头说死亡就死亡?我舅舅一再要求送往医院全力治疗,他们不送往当地南城的医院,反而掉转车头返回抚州,你们是**啊。南城开往东馆再开往抚州,我爸重伤成这样能禁得起你们这样拖延吗,**。
我和我悲痛欲绝,声音哭的嘶哑的老妈都比你们早一个小时到了抚州新第一人民医院,第二天早晨5点左右我跟我姐,妈跟亲戚和一部分来帮忙的同村人去医院讲理,另一部分人守着我爸的尸体,我们到医院的时候并没有动手,医院请来的一些社会上的混混争先拍马屁想动手,动了手的人马上开车溜走。
而且我们刚走不久,就有一大帮的警察来强行将我爸的尸体拉去殡仪馆。当时打电话给媒体,没有一个记者敢来采访此事。
这是国家的医院啊,国家花钱就请了这么多草菅人命的人员来漠视我们老百姓的生命吗?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