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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照相的理由往往很简易,一般来说: 一是宗教原因, 二是防闪光灯等使文物及自然资源受损, 三是出于版权及文物安全考虑,不允许照相。 博物馆有的展厅做出禁止照相的规定,主要因为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从版权方面考虑。因为有的临时展厅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另一方面博物馆的陈列形式都是馆内工作人员自己设计的,付出了劳动。如果拍下照片,被别的单位、个人模仿就损害了该馆的利益。第二,从文物保护的目的出发。字画、丝绸等文物很容易受闪光灯光波的破坏。第三,从安全的目的出发。有人完整拍下展厅的方位、结构,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作案条件。第四,为了保证参观环境。有人为照相会让别人挪一挪,让一让,还有三角架一支需要时间,也会给别人带来不便。 当然,大部分文物比如雕塑、青铜器、陶瓷、印章等不易受光照损坏的展品,都是允许照相的。不许照相的个别文物,如果参观者不使用闪光灯,一般也不干涉。其实,参观者照相只是需要一些文物图片资料的话,许多博物馆制有精美的画册,其他博物馆一般也都有。 许多文物景区,很多地方都有“禁止照相”的牌子,有时感觉大老远跑去,不能拍点照片作纪念,挺遗憾的。有许多朋友对这种规定很不理解,不就拍照相片,又不触摸文物,应该不会对文物造成损坏。 有些地方不许照相的主要原因是照相时闪光灯对文物有损坏。事实上,我国古建筑大都是木质的,容易损坏,上面的彩漆也容易掉色、脱落,照相时,闪光灯的反复照射对其破坏很大。因此,一般禁止照相。普通的可见光波长是在400纳米至700纳米之间,低于400纳米的紫外线能量很大,容易被物体吸收,从而使物体变质;而高于700纳米的红外线能量小,不易被物体吸收,很安全。木材、植物、丝绸等物质都是高分子结构,含有纤维素或蛋白质,容易受光、电、细菌的影响而变质、损坏;另外一些物质比如石头、铜铁、陶瓷等不容易受光的影响。我们使用的闪光灯型号不一,波长有长有短。但都应是低于700纳米的可见光,或多或少对高分子结构的文物有破坏。因此,木质建筑物、字画、丝绸制品、壁画等文物,应禁止使用闪光灯照相。 从保护文物的角度出发。1999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将颁布关于文物影视、照片拍摄管理方面新的通知。其实,对于文物,国家文物局只从政策法规上进行宏观管理,具体的管理工作,是省、市文物单位在不违反国家统一法规的情况下,根据文物不同的情况进行管理。就说禁止照相这个问题吧,国家文物局只在大范围作出规定,比如书画、丝织品、壁画、漆木器等文物,容易受光照掉色,造成文物损坏,原则上不得拍摄。但不可能具体规定哪个文物点能拍,哪个文物点不能拍;哪一件文物能拍,哪一件不能拍。 当然,不用闪光灯,也许对文物不会造成损坏,但也不敢说不用闪光灯就绝对让拍。可能有的文物景区有一些特殊情况,关系到版权和资料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