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允许我评论一个摄影人,那他一定是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Frank);如果要评论一大帮摄影人,那第一个要评论的,一定还是弗兰克。因为,懂得了 亨利·卡蒂埃·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的人,不一定能懂弗兰克;而懂了弗兰克的人,一定懂得布列松。
(一)弗兰克是起点。
弗兰克,是“物像摄影”的终点。摄影,走到弗兰克,毅然决然走上了另外一条路,它颠覆了布列松的所有主要语法。《美国人》,不加辩驳地把83张照片扔在那里,躲在角落静观人们的口舌,等待认知从人们心里升起,自己把自己打败。人类的反省,从来不需要嘴;但,需要心力;心力不够,则需要时间,积聚心力。弗兰克,无论作为敌人还是朋友,都是我们心中的、我们自己的;对待弗兰克的前后不同态度,是人类所经历的一个艰苦的心路历程。感谢弗兰克,你让我们经历了,这个心的变化。
弗兰克,是“心像摄影”的起点。心像,并非从这里才开始,只是在这里,得到了主流表现和主流承认,它如同一个界碑。同“英雄主义”相对的人类精神形态是“公民主义”;同“英雄社会”相对的社会形态是“公民社会”;同“物像摄影”相对的摄影观念是“心像摄影”。布列松,是“物像摄影”的主要代表之一;我之所以拿他说事儿,因我趋炎附势他的话语权。有趣的是:两位大师的人文行为一如他们的观念:一个活泼可爱,一个严肃拘谨;真可谓是身心一致,“文如其人”。
弗兰克,是我“说道”的起点。世界,幸亏有了弗兰克,不然我们也许还沉溺在“物像摄影”的迷雾里。从我的认知的方法上来说,一定不要站在摄影里,来看摄影的事儿。站在哪里?要站在人类精神发展的一般尺度和方向上。我们要看清摄影,唯有跳出摄影;要看清“物像摄影”,唯有跳出“物像摄影”。弗兰克给我们创建了一个平台,这就是“心像摄影”。我们把摄影的发展看作梯子的话,物像,是第一、二级,心像,则是第三级。──我在《关于“真摄影”的批判》里有说过。而人类的认识经验总是“俯视”的,遵从“登高望远”的原则。只有当我们看见了弗兰克,才更加深刻地看到布列松。我们看到了从布列松到弗兰克的发展历程,我们则看到了摄影的基本线索。──因此,如果我试图读布列松的话,我必须先读弗兰克。
读弗兰克?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我想,我是勇敢的;既然其实大家都在默默地读,只是我,不妨把它读出来而已。
(二)我读《美国人》。
评论事物,人们的自觉经验里常有两个错误:一、把事物看成一个“点”,一成不变;二、看不到评论者自身,更看不到评论者也是在变化的。所谓“盖棺定论”者,其实就是:“死人”评死人。可事实是:被盖棺者,从来没有过定论,不是吗?读《美国人》,我们不要因错而错。
──第一眼看到《美国人》,人们的愤怒是当然的、正当的,一如那个“达尔文的猴子”。照片是杂乱的、丑陋的、缺乏艺术的。人类的一种新的视觉感觉,还没有从内心升起;站在已有经验基础上的评判习惯享有不可辩驳的话语权。《美国人》,你的来到,一开始就是作为整个人类精神的对立物出现的;你所面对的,是完全成熟的“英雄主义”的“物像摄影”的语法。你面对的敌人,无疑是强大的。可你的狡黠,使得你能够最后胜出:你拥有最好的时机和暧昧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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