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拍摄最后一张照片时,100米开外一狗主人放出几只狗,当着狗主人面咬伤了我。我让狗主人看伤口,她反说我的伤口是黑色的,是老伤来敲诈她。那一天我才知道狗咬的伤口马上就变黑的。旁边就是派出所,我报案却让我干等两个多小时,我等急了他们才叫了一位。审犯人一样地问我的身份,事由。叫来了狗主人后面去问话。又给我的伤口拍照。又过了一个钟头警察告诉我,狗主人不承认所以他们也没办法,我要解决问题就只能去法院。。。。。。 当然我知道狗主人是误以为我是调查拆迁钉子户的记者,故意放狗的。。。。这批照片到此拍摄终止。。。。。。。这些照片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