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错了。。。
这个错犯得有点鬼使神差。。。
我在琢磨,要不就把朋友不想要的那件(不管它是机身还是镜头)原价买下来,过一段再找个借口说用不惯,给出掉。
本来朋友说的单反到了后请我们吃一顿庆贺一下;这下可好,给人出主意,饭没蹭到,倒要拉饥荒了。。。
引用:
| 作者: 舞风捕光捉影 甲想买单反,甲的朋友乙去香港旅游;甲听从朋友丙的建议,选定了相机型号。丙把要买的东西写在一张纸上,交给了乙,乙去香港代买。
甲想买索尼A900,蔡司24-70的头。
一周后,乙把东西买回来了,打开... |
都怪自己没认真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