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籍记载,唐宋时期自贡地区已逐步形成新年燃灯、元宵节前后张灯结彩的习俗。自贡地区灯会的成型是在明清时期,逐渐衍化为具有相对固定内涵、并在特定时段进行的并有一定传承历史的大型民俗文化活动。清代依然保留着灯会习俗,即有“狮灯场市”“灯竿节”等活动,据《荣县志》记载:“正月人日后,各祠皆燃火树,各门首皆点红灯,谓之天灯,富人寿年丰之意。兼仿古人礼鸣金执铤,以驱瘟疫,谓之狮灯场市。一城数亭、一亭各式、其高数重,构栋雕,临春组合,彩笺书画,嵌灯如星,亭燃四五百灯,辉丽万有。西人来观,也欣然京沪所不见也。”史料证明,清道光以后的灯会已崭露头角,其场景已甚为壮观。
2008年6月,国务院批准自贡灯会列入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