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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材料及流程
发布于:2016-05-08转载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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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5接丹麦驻广州总领事 馆通知从即日起所有申请人在准备签证材料时必须提供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签证申请表的相应位置具体要求如下:6个月内照片尺寸为35mm宽40mm高。照片背景颜色必须为白色。眼睛直视镜头面部尺寸约占照片整体面积的60%-70%按特殊宗教或习俗要求戴帽或配饰者帽子和配饰不得遮盖申请者面部特征。、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旧照片、人头过大或过小、生活照、艺术照、侧身照、翻照相、一次成像、及镜片上有反光点的照片均不能使用丹麦使领事 馆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官方护照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关递交签证 申请。持因私普通护照者必须亲自前来申请 。持因公护照的申请者须提交:身份页的复印件一张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申请者的职务 访问目的和回国的担保营业执照a预期停留时间b停留原因包含日程安排上述所有文件均需提供原件。附加文件要求及信息:并不代表使馆一定签发签证每位申请人应填写二张黄色申请表并贴上两张近照。签证表必须完整及正确地填写。申请人亲自签名并对所填内容负全责。除此之外请准备如下文件已翻译成英文的:-丹麦公司的邀请信同时丹麦公司还需直接发个传真邀请到本领事 馆-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驻华代表处登记证原件-由中方公司或驻华代表处负责人签署并盖章的派遣信-护照复印件邀请信或者派遣信中有一方须注明此次旅行的费用承担。如果没有什么问题本领事 馆至少需3-5个工作日来处理签证申请。丹麦使领事 馆签证申请分管辖区:广州总领事馆管辖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和海南的领事事务。香港总领事馆管辖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领事事务上海领事馆接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的签证申请其他地区的签证申请可致电或传真到领事馆进行咨询北京大使馆的地址:北京市三里屯东五街一号邮政 编码:电话:0101-上海领事馆的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375号启华大厦6A邮政 编码:电话:021-签证时间: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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