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摄影的权利而生

影像 林涛转载2019-01-02

  2018年是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在这个不同寻常的年份,暮然回首,中国视觉艺术的版权先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中摄权”)也走过了十个年头。这个沐浴着改革开放春风而横空出世的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用坚韧、智慧和勇气,开拓出了一片新天地,在维护广大摄影人权益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国内外版权文化构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和日益重要的作用。


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次在中国召开全球外交会议,会议对中国知识产权保
护工作发展所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国家领导人出席这次会议。


时任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左一)与李前光主席(左三)、汤兆志副司长(左二)、
协会前任总干事解海龙(左四)、林涛总干事观看中摄权工作回顾展。

·抓住机遇 勇创世界第一个摄影版权组织

  中国的版权建设起步较晚,摄影人对版权的觉悟严重滞后。而对外开放,与国际接轨,知识产权是首要问题之一,也是焦点所在。所以中国的版权构建是改革开放的直接产物,不可回避。

  保护版权就是保护文化的原创力,这对于激发摄影人的创作热情,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意义重大。摄影作品因其易复制易传播的特点,成为侵权盗版的重灾区。谁来关注广大摄影人的利益?谁来为他们的权利而呼吁?谁来保护文艺创新的原动力?中国摄影家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摄影界的桥梁和纽带,为此探索了多年。

  功夫不负有心人,多年锲而不舍迎来了重大机遇,2004年,国务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意见,条例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少于50人即可以发起成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此条例的公布并没有获得摄影人的积极响应,中国摄影家协会内部对此也有不同意见:一是认为这不是规定的本职工作,没有责任和义务,不必自己给自己多找事;二是认为困难巨大,开拓性强,没有国家和政府的人力物力支持;三是前景难以预料,成功的可能性渺茫,一旦成功又面临解体的可能,风险巨大。不过,成立这样一个组织的重大意义其实大家是心知肚明的,这是个良心工程,对国家的改革开放,对知识产权的推行,对摄影人的权益都是一个巨大的福祉。刚刚主持中国摄协全面工作的李前光同志审时度势、果断拍板,首先向上级反映申办的决心,陈述占领版权高地的理由。中国文联党组慎重研究后明确提出,如果中国摄影家协会要办,必须牢牢把握这个组织的发展方向。中国摄影家协会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迅速联合全国性摄影团体和著名摄影家向国家版权局提出发起成立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申请。

  全国摄影界的积极要求,得到了国家版权局的重视。之后,由国家版权局主持并邀请司法界、法学界、出版界、媒体界和摄影界的专家学者召开论证会,讨论成立中摄权的正当性与可行性。在当时没有经费来源、没有人员保障、没有办公场地、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淡薄、发展前景又不被看好的情况下,中国摄影家协会发起成立中摄权,艰难程度可想而知。当时的中国摄协分党组领导顶住重重压力、知难而上,为建立属于摄影人自己的维权组织而殚精竭虑、奔走呼吁。为保证审批的顺利进行,中国摄协以大局为重,主动提出不担任中摄权的主要领导职务,力荐人民日报原副总编李仁臣同志出任中摄权主席,使中摄权很快进入了成立的审批程序。


2006年3月21日,在国家版权局的主持下,来自司法界、法学界、出版界、媒体和摄影界的专家学者参加论证会,
讨论成立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正当性与可行性。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经过4年1420天艰苦卓绝的不懈努力,2008年11月21日,终于在北京成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属于摄影人自己的著作权组织。这是中国视觉艺术的第一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按照国际惯例,摄影版权组织是包含在视觉艺术版权组织之中的,视觉艺术除了摄影还有绘画、书法、雕塑等艺术门类。但是,中国的摄影群体人数之多堪称世界之最无人能比,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影响在世界上也十分重要和独特,给予如此庞大的摄影人队伍以单独建立摄影版权保护组织是必要的。中摄权的成立,破解了广大摄影人法定许可的权益没有依托的尴尬局面,为摄影人权益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受到全国广大摄影人的积极拥护和热烈欢迎。


2008年11月21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在北京成立,全国性摄影协会和百余名摄影家出席了成立大会。

  中摄权的成立和发展离不开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大力支持,如今,中国摄协书记郑更生同志对协会的发展更是给予明确的指导。同时,中国摄协“自律维权”职能的发挥也得到中摄权的全力配合。二者合署办公,相互依托,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相得益彰,这种合作模式得到了国家版权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好评。同时,中摄权作为全国文艺家协会为艺术家权益服务的有效抓手和平台,是中国文联所属十三家全国文艺家协会中唯一的一个。


2013年8月,中摄权举行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李前光当选新一届主席,来自31个省市和30个全国性摄影
协会的近200名代表出席会议,从此越来越多的摄影家开始加入中摄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把握住历史发展大势,抓住历史变革时机,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人类社会就能更好前进。”十年的发展历程证明,当年成立中摄权的决定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是符合国家依法治国方略需要的,是符合党中央关于维护艺术家合法权益要求的,是符合广大摄影人根本利益的。同时,机遇也是稍纵即逝的,如今,国家版权主管部门已不再审批成立集体管理组织,中摄权成为中国视觉艺术领域唯一的集体管理组织,足见当年决策的英明而有远见。


在中国,中摄权是第一个从事视觉艺术作品版权管理和保护的组织,如何才能管理和保护好摄影版权,
需要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2007年中摄权在法国考察欧洲上百
年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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