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去年国家试实行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喜欢自驾的公众先是一喜,但随后便是忧虑。喜是因为高速公路的免费将减少了开支预算,尤其是长途驾驶,可节约一笔不小的费用,然后忧的是高速一免费,导致了大面积交通拥堵,甚至高速公路超负荷运载,假如3小时候的路程往往可以开到6小时,所减少的高速开支却造成了精神上的压力。
今年端午节将至,高速公路不再实行免费通行,对于想要自驾出行的公众来说,还需照常缴纳过路过桥费。这项“回归政策”出台后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到底高速公路免费或延期,该怎么样抉择?高速公路到底该不该收费,这似乎成为当下留给相关部门与公众之间权衡利弊和利益关系的一门课题。
最近在《经济观察报》作者的一篇文章里有这样一句深刻地感慨,二十年前,要想富,先修路;十年后,要挨骂,先动路。中国的高速公路承载了太多公众对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的爱与恨!而近一个月来,交通运输部最新起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依然秉承了“公众对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的爱与恨”政策,这起修正案为高速公路增加了三项可以继续收费的理由,其中一项就是——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这似乎意味着,国家原本规定的在20多天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将换来的是以后多交几年钱,不用想,这必然遭致了公众一片骂声!
对于国家规定的20多天节假日的免费,到底降低了多少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的交通流量?谁也没有测算和公布过。而政策风险的分担机制究竟是怎么设计的?至少在公众看来是弄不清楚。但可笑的是,将延长收费年限这条原本没有的政策规定,现在就因所谓“政策风险”的影响,竟堂而皇之地被补充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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