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卡寻求集资方案逃出经济困局

资讯 原创2005-08-15
徕卡公司成功地与四间原告公司庭外撤消诉讼。在2005年5月31日的股东大会上,徕卡公司正式通过制定双边协定来解决资金政策上的诉讼。据悉,徕卡公司将毫无延误地在电子联合公报中发出资金增长赞助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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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由Hermès International SCA, 巴黎, 法兰克福,ACM Projektentwicklung GmbH, 撒尔斯堡, 奥地利的股东所制定的协议附文中提及到他们能参与对增加资金等事项的策划,但现在这份附件已经不再生效了。这些主要的股东承认,依照市场惯例,他们之所以希望参与资金增长的策划是因为这样就可在公司中获得比现行更多的利益。

为了解决公司和一些持有反对意见的股东之间的矛盾,公司制定了撤消诉讼的双边协定。协定提到公司将赋予现有股东建立赞助机构的权利。但到后期,股东对新发行股票是没有没有购买特权的。佣金以及经纪回扣将会被DKM Wertpapierhandelsbank AG收取,而且会受制于股东所制定的附文,并且不要求出版相关的招股章程。 

由于国内股票交易中的常规非官方市场的现金增加,导致了一些新生股份份额出现,在它们出现后的6个月内, 徕卡公司就已经负起接收新生股份的责任。徕卡公司表示会尽最大的努力尝试去获得这些从资金增加中衍生而来的股票的控股权。为了保证这些股份的有效性,ternational SCA公司 和 ACM Projektentwicklung公司向所有股东保证给予他们能将赞助所得的股份实现证券交易。而这些交易的最大份额被限制到450,000份(因为其中关系到资金减少后的资金结构变化等问题)。这些细节会在联合公报上详细说明。当然,这个达到共识的政策不仅给撤销诉讼的原告提供了巨大的利益,并且对所有的股东也是很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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