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沙飞的视角看中国

影像 蜂鸟网原创2011-09-25

    在本次影会上,原《人民摄影报》总编、摄影理论家司苏实将携著名摄影家沙飞的一系列作品亮相。

    这次展出的是由沙飞及其战友在抗战期间拍摄的作品,题材涉及战争场面、政治宣传、农村变化、政权建设、土地革命、农村生活变化等多个方面,其中沙飞的作品约有30幅左右,具有珍贵历史意义与文化价值。


白求恩裸体,这不是沙飞叫大家看裸体,而是当时的条件,没打仗时,在河里洗澡很幸福。


沙飞拍摄的军旅生活、文化,第一次看到战争照片中有跳舞,像西班牙舞。

沙飞(1912—1950)


摄影师沙飞

    原名司徒传,1912年5月5日出生在广州。曾在汕头无线电台当报务员。1935年6月参加上海黑白影社。1936年9月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西画系。1936年以“沙飞”为笔名在《生活星期刊》、《作家》、《光明》、《良友》、《时代》、《中华图画》、《中流》等报刊发表鲁迅的照片;1937年在《中华图画》、《生活星期刊》发表“敌人垂涎下的南澳岛”、“南澳岛——日人南进中的一个目标”组照;1936年、1937年先后在广州、桂林举办个人影展。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前往华北前线,担任全民通讯社摄影记者;9月采访平型关大捷;10月参加八路军,正式改名为沙飞,成为人民军队第一个专职新闻摄影记者。先后担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编辑科科长兼《抗敌报》社副主任、新闻摄影科科长、《晋察冀画报》社主任、《华北画报》社主任等职。

    1949年12月15日在石家庄住院时,开枪打死为他治病的日本籍医生津泽胜。1950年2月24日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沙飞以死刑。1950年3月4日在石家庄执行。时年38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沙飞的家属对该案多次提出申诉,要求再审。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经数年调查,复审查明:沙飞是在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作案,其行为不能自控。1986年5月19日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判决:撤消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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