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幅作品是中国纪实摄影史上争议非常大的照片,这是一幅反映中国“文革”时年浩劫对孩子们的毒害。照片上四个孩子躲在厕所中偷着吸烟,孩子们年纪不大就身染烟毒,让人痛心疾首。摄影师李京红通过这幅作品将对当时这一社会现象的关注和强烈介入社会现实的欲望推向极致。
为什么这张照片后来掀起轩然大波?因为这张照片是摆拍的,摄影师为了达到拍摄目的,给孩子们买烟,然后拍下了这张照片。
这是李京红19岁时拍摄的照片,李京红1959年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是“四月影会”成员。1980年的《自然·社会·人》第二届影展上这幅《别忘了孩子》,表现了“四人帮”十年浩劫对孩子们的毒害。作品被四家报刊发表,作家刘心武等人还发表了相应的评论,称赞作品立意深刻,表现大胆,揭示了社会的疮疤,引起疗救的注意。然而,某摄影专业杂志的资深编辑却从人物影子看出拍摄时用了闪光灯,从而断定这是一个摆拍的假照片。于是,一场争论的烽烟燃起。讨论会上,一方坚持作者忧国忧民,因青少年沉溺吸烟痛心疾首,摆拍导演未尝不可,社会效果好就是最大的肯定。批判者说,这种摆布导演的照片就是对读者观众的欺骗,为了拍照买烟给孩子吸,不异于教唆犯。
持批评意见者指责李京红为了反映青少年吸烟而组织导演了这个镜头,有违于摄影纪实性原则。这里不拟评判这场争论的是非,而想就作品中显现出来的作者干预生活的强烈意识开展讨论。
但是《别忘了孩子》以其鲜明的道德立场,抨击了社会生活中的丑陋,是符合人民群众认知习惯的。所以这幅作品在当时所起到的巨大社会影响,是理所应当的。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作者为了深刻直观的表现一种真实存在的社会现实,将眼前的瞬间进行“布景”,创造一种“合理想象”的“真相”或情景再现:或者说这些孩子们可能刚刚抽完烟,摄影师没拍到,或者他们可能不抽烟,让他们作为演员来“表演真实情况”。这实际上是一种用艺术再创造来还原真实的手法。抛开拍摄过程不谈,这幅作品所表现的社会现实以及引起的社会关注的效应可以说比“导演”和摆拍带来的所谓损害和“教唆”力度大得多。因此我们在审视“纪实摄影”标准的时候,到底是选择用“形式”来判断是非还是“内容”判断是非,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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